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大汉的态度隐约发生了改变。
毕竟,有钱有大方,还这般平易近人的孩子,谁能不喜欢呢?
尤其是还大方到了自己身上。
“宋某冒昧,有一事相询——不知壮士如今以何为生?家中可有亲眷?”宋福琪问。
大汉沉默了一瞬,才答道:“无亲无故,在四处做些散活儿而已。”
都是些脏活儿累活儿,且多是不长久,此时也不必细说。
“我瞧壮士手脚麻利,也有力气,更紧要的是为人正直,气势不凡。今日一见,宋某便打从心底觉得欣赏之极。”
宋福琪先是夸了对方一番,才笑着问道:“宋某家中世代行商,若壮士不嫌弃的话——”
只是他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大汉抬手打断。
“宋公子好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非清白百姓出身,自觉不配。”
宋福琪连忙摇头。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壮士既有悔改之心,又何必妄自菲薄?”
正是如此,他才觉得这位大哥十分可贵。
且经历了如此变故之人,心志多半较常人来得坚定,亦是轻易不会背主之人。
祖父常说,忠心难得。
所以,不管他是否看走了眼,此次于他而言,也算是一个历练——人总有敢于经历,才能早日长大成人。
这也是父亲在信中常常叮嘱的。
毕竟他呆在京城,肩上担着的可不止是将表妹拐回家这个重任,另还需增长见识,学些如何接人待物的本领与经验。
宋福琪心态颇好,因此态度也就显得极为诚挚。
大汉却仍是摇头。
“能得公子赏识,在下倍觉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