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格林伍德最喜欢的旅馆

作者:汉朝天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埃莉诺小姐,你的资金也不是风之女神吹来的,我们要学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的地方。”亚伦和蔼地说到:“就算是我对你救命之恩的微不足道的谢意,怎么样?算我请求你,好的身体,丰富的营养,才能让我们更好地侍奉伟大的白银圣母啊。”

“一切都是为了伟大的白银圣母,吃吧,埃莉诺女士,这是我们的责任!”

“…………”牧师小姐发现自己这一天以来无语的次数比之前一年的都要多。

她知道亚伦在玩弄话术,但她却找不到反驳的点,她甚至还知道亚伦这是在帮她找借口。

吃饭吧吃饭吧,牧师小姐累了。

侍者很快就端上了两份骑士标准餐:洋葱烤羊肉、豆子韭葱培根玉米奶酪炖穴兔肉汤、松软可口的黄油面包、两大杯蜂蜜酒、加了桂皮丁香的腌梨布丁。

开始进餐之后,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只能听到吟游诗人的奏乐声、大堂众人的哄笑声与侍者们的脚步声。

在牧师小姐注意不到的地方,亚伦收起了自己脸上的笑意。

尽管之前就有所猜测,但今天的遭遇还是令他搞清楚了自己身上的一些问题。

他并不能通过杀戮来提升自己的力量。

许多人穿越之后,身上都绑定了类似“杀戮之子”一样的能力,可以通过不断地杀戮来获取力量,提升自己的实力。

亚伦并不行,因为色孽并不喜欢战斗,不喜欢杀戮,欢愉王子将杀戮视为一种低等的,无聊的体验,因此除非能带给亚伦新鲜的体验与濒死的危机感,否则杀戮对亚伦来说毫无意义。

那么亚伦要如何才能提升自己的实力呢?

今天的遭遇已经说明了问题:当亚伦使用魔法飞弹击杀那几头豺狗时,他发现自己没有得到任何提升,可当费拉拉等人用崇拜的目光注视着他的时候,他感觉到了自己吸收到了些许混沌能量。

当吟游诗人在台上讲述伊尔明斯特的传奇史诗时,亚伦的身体内部更是躁动不安,这躁动不是来自亚伦,而是他体内的色孽权能。

这种名扬世界的感觉,色孽喜欢!

色孽喜欢出名,喜欢到处流传自己的故事,喜欢把自己的风骚事迹展示给别人,喜欢在国度的每个角落都有人诉说自己的传奇。

色孽想要亚伦像伊尔明斯特一样,成为国度中最靓的仔。

色孽要亚伦上大分,出大名!这样才能够提升他的力量,解锁更多的色孽权能!

这跟亚伦一开始制定的“苟住平稳发育,后期再出来打团”的计划几乎是背道而驰。

可亚伦有选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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