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同咬牙切齿,怒目瞪圆,凄厉喊道:“你还我血魔珠,还我……”
同时,苟同强撑着身体,从地上站起来,朝张二郎奔来,势要抢回血魔珠。
这是他最后的底牌。
他之所以能够老来突破,能够得到金鸡山重视,能够晋升成为内门弟子,成为人上人、贵中贵,全得益于这颗无意中得来的血魔珠。
纵然只是吸收了血魔珠百不过一的魔气,但所带来的好处已经显而易见。
权利、财银、身份、地位,哪个不是因为血魔珠而带来的?
若是失去了血魔珠,那他将什么都不是,修为难行寸进,今日所获得的一切也将被剥夺,被打回原形。
“不自量力!”
张邺撇撇嘴,对着踉跄而来的苟同,挥出了最后一枪。
枪起,划过苟同的脖子。
枪落,苟同的脑袋抛飞二起。
“咚!”
苟同的脑袋掉落在地上,去球一样滚动了两圈,最后径直停下来。
满面布满的丝丝黑线依旧没有消退,狰狞不已。
被瘴气袭裹的圆瞪的眼睛,亦没有闭目。
不过,死是真的死了。
死透了。
张邺熟练的用枪尖挑起了苟同的百宝囊,收进自己的百宝囊中。
这是自己的战利品。
人死了,东西也得收。
不过这次张邺没用化尸散将苟同的尸体也腐化掉,留他个全尸,正好人家里也办丧,一起埋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