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浑身被子弹以及钢筋洞穿,又被电锯切割大半身体,最后更是被重达上千斤的十字架砸成肉酱的公卿人竟然还没死。
他竟然还没死!!
这家伙如今像是一头完全腐烂的奇行种,窜跑起来身形歪歪斜斜,但速度却格外凶猛。
几乎是顷刻间就窜出二十多米远,浑身散发着渴望活下来的意志。
“妈的!这都能跑!追!!”
芬格尔满脸惊怒。
乌鸦也不禁激灵灵的一抖,打算动身追赶。
可就在两人强行提起力气准备去追赶公卿人的时候,身形却在下一刻齐齐凝固了。
风雨中猛地降临一股狂潮般的杀意。
在这股恐怖的氛围下,芬格尔与乌鸦只觉得自己渺小如蚂蚁。
敢动么?打死也不敢动!
因为这股必杀的意志,不容任何人,任何东西忤逆!
在无声宣告,公卿人是他的猎物!
咻的一声。
风雨仿佛被一道细密的黑线切开。
一道身影猛地出现在逃亡的公卿人面前,对方在惊慌中抬起头,赫然看到一张冷峻的年轻脸庞。
正是路明非。
男孩怀里抱着已经陷入昏迷的绘梨衣,女孩绝美的脸庞上满是恬淡。
公卿人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想要朝一侧再度逃窜。
然而还没等他真正有所动作,路明非就猛地探出手来,手掌一把盖在了前者那张惨白的公卿面具上。
公卿人猛力挣扎,可男孩的手掌犹如大型液压钳,他的脑袋被禁锢的纹丝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