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大明与倭寇第一条约(下)

作者:枯木总逢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被大明统治,就是藩属国,岂不是便宜了他们,这些矮子只配做奴隶,不配享受大明的手工业和粮食布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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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条约第一条,倭岛土地与海岛皆为大明之疆土,另,将九州岛改名汉洲府,设知府。

第二条,石见银山等环海岛屿,属大明军事补偿,怀良,足利等,赔偿大明军事伤亡,战船损失,粮草损毁,折合白银两亿。

第三条,今后倭国各岛同意属给大明,以府县称,在各岛设厂,倭民属于四等奴隶,修水利,直道,供给一日三餐外,隶属各藩地诸王。

第四条,禁止倭民与汉通婚,若是倭女产汉人子,不可留,同理,不可与倭人男子暗结珠胎,若是有违背者,夷其三族。

第五条,同一府县,十里内,倭奴不得在两人一上,若是三人者,便视为聚众造反,处极刑!

第六条,倭人私藏盐,铁,火药等物品,经发现,直接斩首。”

怀良和宗利等俘虏代表听闻如此脸色大变,有通汉语者想要谈判。

朱棣道:“谈判?可以,第一条签了文康条约,第二条路,全部处死丢海里喂鱼,翻译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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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殿哗然。

朱标将条约册子交给宦官:“让他们签了吧。”

这时,旁边的宦官面无表情的亲自上前,将册子交给朱棣查看,没有问题后,才面无表情的放到怀良,宗利等俘虏面前。

看着俘虏的表情,朱棣按照朱雄英的吩咐,拿来一把匕首,缓缓的走到他们面前,有反抗写,一刀抹脖子。

只见他单手叉腰,脸上都是恨意和冷漠,想到随军战死的,朱棣就恨不得把他们放笼屉蒸了喂军犬。

“签!”

“八嘎!”岛津秀赖刚喊出,就看到朱棣的利刃插在自己胸口心脏处,还使劲往里搅了搅。

这下,旁边的几个俘虏代表脸色苍白,手掌发颤。

朱棣道:“签不签?”

等众俘虏同意,朱棣在他们手掌划了几下,将血印盖在上面,纸是油水不浸的纸,墨也是选的不易褪色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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