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密铳?”
朱慈烺一愣,鲁密铳他倒是用过,重量比斑鸠铳轻,射程貌似也确实不错,精准度更是比斑鸠铳强得多。
不过,就是不知道,鲁密铳的威力如何,不知道鲁密铳的制造难不难。
“鲁密铳能打得穿清军的甲胄吗?”
“打得穿,就是不如斑鸠铳威力大!”
黑云龙禀报道,随即,话锋一转。
“不过,准倒是挺准的!”
至于李国桢则是说。
“制作也不难,兵杖局就能造,而且,佛山不少作坊,都出产鲁密铳!”
“那就先试着采购一批鲁密铳吧!”
朱慈烺说道,自此,算是敲定了明军对骑兵的改制。
不过,光改骑兵还不成,在李国桢提出了鲁密铳这种武器后,黑云龙也提出来新的意见。
“殿下,步卒也应当装备些鲁密铳给那个擅射的士兵使用!”
“鲁密铳打得要稍远些,而且,打得更准些,若是交给擅射的士卒在战场上使唤,他们便可以在两军交兵前,提前击毙一些敌寇,击毙一些敌将了……”
黑云龙提出来的这种战术,朱慈烺一听就明白是什么——这不就是猎兵吗?
在排队枪毙时代非常常见的,也是狙击手的前身。
不过,话说回来,这确实是一种比较不错的战术。
只不过大明朝还没有合适的狙击枪使唤,连一支线膛枪都没有——实际上拥有膛线的步枪早就已经在欧洲出现了,十五世纪就有了,不过大明朝现在没有制造他的技术能力。
也不能说是没有制作他的能力。
毕竟,在熟铁枪管里面拉出来几条膛线,也算不得什么复杂的工艺。
主要是因为,大明还没有制造这玩意的技术,虽然这是一项简单的技术,但想要吃透这项技术熟,生产出来大量可供使用的线膛枪,却仍不是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