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到大,无论是哪个男人,她都从来都没有放在眼中。
她只要瞪一下眼,天生的冰冷气质就会散放出来,那些男人马上就会自惭形秽,十分识趣的离开了。
可是,这个郑原,她无论怎么瞪眼,他都没当一回事,依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该说他是自信呢还是脸皮厚?
“这才是听话的乖孩子嘛,你知道吗,你这样子带伤走路,明天一定会肿成猪蹄。”郑原说着,过去扶住了她的右手臂。
凌傲桐吓了一大跳:“你别吓我。”
她虽然一向以来都不在意自己的美丑,但是一想到脚肿成一大团,却也不禁感到有点害怕。
“我从来都不吓人。”
说话间,两人慢慢往楼房行去。
进入客厅后,凌傲桐随手打开了灯。
郑原扶着她来到了沙发处坐了下来。
“麻烦你了,冰箱里有饮料,你自己去拿吧。”凌傲桐说道。
“不用,我现在不渴。”
郑原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拿起凌傲桐的脚,脱去她的鞋子和袜子。
凌傲桐吓了一跳,十分警惕地道:“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看你脚伤成什么样子了。”
很快,郑原就把她的袜子给脱了下来。
凌傲桐的脚和她的其它地方一样,很白很漂亮,圆润光滑,而且十分精致,如同白玉雕成的一般。
郑原暗中点了一个赞:“这凌傲桐果然是处处完美啊,连脚也是极品中的极品。”
幸好他不是恋足控,不然现在就会忍不住啃上一口了。
他的目光只落在凌傲桐的脚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