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师徒父子

作者:非鱼焉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第六戒者:法官法令不得与僧尼、妇人、鸡、猫相见,违者去法令。

第七戒者:法官不得参禅念佛,流入邪教,违者失真如地狱,来世不生中土,肢体不全。

第八戒者:法官不得交合娼妓,不得于农历廿七行房,违者必短其寿。

第九戒者:法官不得向北斗解手。违者必遭恶疾。

第十戒者:法官不得交奸佞恶人论法,违者斩其魂。

十一戒:道徒敬度师如敬父母,生当恭敬,死后供奉。违者消道籍。

第十二戒:法官不得轻易召神劾将,不得不按流程行法,轻者受罚去功,重者亡。

第十三戒:法官不得行法于残伤者,违者吐血死。

第十四戒:法官不得损坏身体,违者除道籍。

第十五戒:法官不得乱遣将吏,违者除道籍。

第十六戒:法官不得酗酒,违者去法令。

第十七戒:法官作恶多端,殃及子孙。

第十八戒:法官每月七日需上朝北帝,违者去道籍去禄寿,入如拔舌地狱,永失人身。

第十九戒:法官不得入佛刹洞窟朝拜或低头,违者大罪降身。

第二十戒:法官佩北帝令不得轻易入庙,入庙严整清肃,不得嬉笑,违者去寿。

………”

张小六还待看下去,姜财已然起身,其挥手一招北阴酆都太玄制魔黑律灵书的卷轴,便自行合并如初,飞回了他的怀里。

“姜师兄,你这北帝一脉,还真是不计较繁文缛节啊?”

张小六看着姜财,反讽了一句。

其心中暗想:知徒莫若师,他张小六得了一脉之法,但其生性浪荡,洒脱,前世就没受过拘束,今朝虽名为山神,但实则与妖无异。

那些戒律,别说是让他守了,就是寻常的得道高人,让他们守,其结果也无非就是一个“死”,再严重一点,估计连魂魄都留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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