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十项,或出或入,动关民生;国以民为本,此乃最重要的事项。
“对此要事的施管,各有细则规范,包括以下分类。
“其一曰会计,即为对一定时期上述各项国政的总计数量。
“二曰铜铁钱,即为帮助货物流通的物事。
“三曰会子,即为铜铁钱的文字证明,用信用作为其价值的担保。
“四曰盐,即为盐税,国家专营限制贸易的特殊货物。
“五曰茶,即为茶税和专营。
“六曰酒,即为酒税和专营。
“七曰坑冶,即为各种开采出来的矿藏征税和管制。
“八曰矾,就是对矾这种开掘的矿物产品征税和管理。
“九曰商税,就是对行商坐沽的征税和管理。
“十曰市易,即为对市场贸易的管制。
“十一曰均输,即为为平易物价而将货物在不同地区的转输。
“十二曰互市舶法,即为对外贸易,包括陆地和海路两种方式。
“以上所有十二项,或损或益,有系国体。
“所有上述各项,凡是跟五里岗镇和程岗村有关的,你都可以用包税的方法缴纳赋税,如果放在一起,我作主给你一个折扣,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我就能决定。
“再有,我大哥太师蔡京和今上大力推展变法新政,凡是已经在新法涵盖之下的赋税,一律按照新法标准,这个你们要特别提起注意,否则,后果由你们承担。”
岳飞本来一开始还没太注意,心道你一个最末流的九品官能说出什么花样?
没有想到,他还真的说出一套东西来。
听了他的开场白,岳飞才对宋朝的赋税知道有了大概的了解。
虽然他提到的二十二项内容有些乱而且显然有重复,而且没有把王安石的变法单独列出来,但是,岳飞觉得这已经是比较完善和准确的对宋朝赋税制度的概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