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两个长身体,一个要哺乳,都得给我好好的补!
一会功夫,锅里骨汤咕噜的开了,她又转到灶膛边把火调小,之后就盖了盖子让它自己慢慢煮。
罐子里挖了面粉出来,加水和成面团,庄可卿直接用盆扣了,准备过会面醒好了再擀。
忙完一通,她出了厨房。小院里静静的,娘刚刚带了阿满午睡,沈凌呢?他在做什么?
她绕了院子旁边靠屋的窗口偷偷往里看。
沈凌在写字。
少年坐在桌前,腰背板正,身姿挺拔,只眉头紧锁着,神情有些凝重,好似在同什么搏斗一般,明明快要初秋的天气,鬓角却覆了一层细密的汗水。
他是怎么了?
庄可卿困惑,但她没有出声,反而又靠近了窗户些。
沈凌强撑着写完两页纸,手已是拿不住笔了。
“啪嗒”。
新买的兔毫掉落在桌上,污了刚默的一页书。
“浪费了…”
左手捡起毛笔架在砚台上,少年拿起被墨弄脏的纸张,无声的叹息一声,又折了起来。
庄可卿看得仔细。
果然这手……
想到大夫曾经说过的话,庄可卿心中泛起些自责来。
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沈凌从来不认为一只手换回她的性命有什么不值得的,只是有些惋惜罢了。
不过庄可卿到底不是什么成日埋天怨地之人,她家沈凌既然决定考学,那写字这关必需过了!
不知什么时候就把沈凌纳入了自己的保护范围,她此时同个母鸡一般,直接从窗外伸了脑袋,说:“右手不行,咱用左手!放心,逢集我们就去买笔墨,管够你练习的!”
话说得豪气,只她没看到自己的姿势有多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