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去院子放爆竹,庄可卿去主屋拉了昏昏欲睡的娘来,两人捂着耳朵等着爆竹放完,回了屋又把排骨汤热了热,一人盛上一碗暖暖肚子。
秦蔓枝到底不年轻,到了下半夜就顶不住了,她催着女儿女婿回屋,自己则搂了小儿子靠在炕上打瞌睡。
临睡着前还迷迷糊糊的想,希望来年可儿同凌哥儿能怀个小子。
末了又添一句,姑娘、小子都好,只要健健康康的就成。
里屋里庄可卿又拉了沈凌过来,神神秘秘的从枕头下掏了个红色的小布包来。
“给你的礼物,快拆开看看。”
刚刚放了炮仗,又一碗暖汤下肚,她正精神着。
此时双颊泛着健康的粉色,烛光下一双杏眼亮晶晶的,满含期待。
红色小布包只巴掌大,可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沈凌面上并看不出什么,只伸手接了,顺着布包开口,从里面取出了只小毛笔来。
毛笔为银质,不过两寸余,笔杆圆润光滑,一侧刻着‘金榜题名’,一侧刻着‘增智开慧’。
原是一支文昌笔。
“喜欢吗?”
庄可卿前些日子去松陵镇时,趁着沈凌去书铺,自己跑了趟首饰店,偷偷摸摸寻掌柜订做了这支毛笔,就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的。
她此时有些忐忑不安,生怕对方不喜欢这个礼物。
银质毛笔躺在沈凌的右手掌中,细细长长一支,正好遮住了他手中浅色的疤痕。
“喜欢。”
沈凌合上手心,将泛着微微凉意的礼物攥紧了手心。
“喜欢便好。”
“这也没花几个钱,你娘子我如今可是富婆了,以后跟着我足可吃香喝辣。”
庄可卿胡乱说着话,只声音在沈凌专注又灼热的目光下越来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