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絮絮叨叨,叠着话的都是在夸了沈凌一表人才,瞧着以后大有造化的,庄可卿只喝茶听着,偶尔点头微笑一下。
“张嫂,我们一家搬到甜水巷,这初来乍到的,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担心平日恐怕有哪些不周到的,麻烦了邻里大家。”
周氏听了这话,再次感叹读书人家就是知礼,接着就话头一转,就说起巷子里这些住着的人家来。
她相公一家从爷爷那辈就是做酱,到如今也在甜水巷做了几十年的生意了,自己虽是从外面嫁来,但住这儿也十好几年,哪家好相处,哪家又出过什么丑事,心里是一清二楚。
“咱甜水巷二十来户人家,大多都是做了吃食生意的,像隔壁蒋家,就是专做包子,经营了个馒头铺子,再看巷尾老刘,他家的羊肉汤饼就是一绝。”
“不过这做生意到底比不上读书了,姑娘就放心吧,你家相公已是秀才,大家伙自是不敢慢待了,这些个操心可是多余的。”
庄可卿走了一遭,什么也没打听出来,可心里也没什么失望。
本来就是,不过见了两次面的,谁能真同你掏心挖肺,什么都说了?
也是正常。
出了周嫂家,只剩了对面那家还没去,庄可卿提了篮子轻敲了下门,不多时,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正是上次前日偶遇的美貌妇人。
对方见了庄可卿,微微一愣,待明白了她的来意之后,才浅笑一记,往后让开,温言请她进去。
“时候不早,今日就不打扰贵家了,只这点见面礼请务必收下,以后邻里多多走动才是。”
庄可卿从篮子里拿出一份包好的东西递了去,妇人没有拒绝,双手接了,点头谢过,一番举动斯文有礼,谦和有度,并无过分热情,也无分毫冷漠,与之前拜访的任何一家都是不同。
这让她不禁对这妇人心生好感,以至于在看到对方襦裙下摆处露出的一双尖尖小脚时,更是难得的升起了些怜悯之心。
小脚?大盛朝还有这糟粕呢?
心中虽是惊诧,但庄可卿面上也没露了端倪,还是和气与人道别,转头回了自家院子。
到晚吃饭的时候,提起这事,秦蔓枝都觉新鲜。
“竟还有人把好好的脚给裹折了,那还能下地做活吗?”
“娘,难道咱村没有裹脚的么?”
“那怎么会有!这要做不了活,哪还能说的了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