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李想第一眼见到的印象只有一个字。
真踏马的帅!
唇红齿白剑眉星目,肤色很白身形挺拔,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美男子,还是顶级的那种。
李想的目光下落...别误会,是在看手指。
大帅比的手指修长,关节微粗,端着酒杯纹丝不动,一看就非常有力量。
指间还有厚厚的老茧,一看就是长期高强度使用手的人。
这肯定是长期用手,无论是读书写字还是习武雕刻,可不就得用手。
毫无疑问,这位大帅比就是小李探花,当年大明朝高考的全国第三名。
好好的公.务.员不当,非得行走江湖,被人耍的团团转,老婆和家全都丢了,也不知道图个啥。
李想没直接动手去抢金丝甲...当然是因为他是正面角色!
身为正道之光,怎么能抢东西呢。尤其是当着李寻欢的面,更不能干这种事情了。
狗系统给他的任务是除掉李寻欢身边的lsp...老阴比们,李想得跟在他身边才能更好下手,所以形象必须得维持的住。
他估摸着李寻欢应该不会跟一个劫匪当朋友。
李想很是干脆的坐下“朋友,请我喝一杯,身上没钱。”
李寻欢仔细打量了一番奇装异服的李想,尤其是那一头短发。
片刻之后,他露出了足以让西门大妈尖叫痛哭的帅气笑容,招呼店小二“小二,再来个杯子,两壶酒。”
“兄台贵姓?”
“我姓李。”
“巧了,我也是。”
李寻欢笑吟吟的拿起酒壶给李想倒上酒水“小兄弟不是中土人士?”
“盘古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