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没有思考多久,注意力很快又集中在野牛的身上。
他知道黑豹一定有所动作,自己或许可以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坐收渔翁之利。
在黑豹跳上树后,野牛喜出望外,它冲锋的速度很快,本身没有杀死黑豹的想法,只要能将其击退,让自己能安全的逃离就好。
“噗嗤!”
野牛喘着粗气,从黑豹所在的树下经过,朝着丛林深处一路狂奔。
然而踩在树枝上的黑豹看了一眼远处的约翰逊后,没有犹豫当即纵身一跃。
下一刻。
精准的跳到了野牛那厚实的后背上,并用那尖锐的利齿狠狠的咬了上去。
“哞!”
野牛感受到后背的剧痛在发出道道低吟的同时,以更快的速度朝前奔跑着。
“不好!”
约翰逊见状,连忙跟了上去。
按照现在的情形,黑豹很可能将野牛咬死。
要是自己不快点跟上而追丢的话,那岂不是白费功夫了。
“黑豹也太猛了吧?”
何想看的目瞪口呆。
“不是说野牛的天敌只有老虎吗?我看这只黑豹自己就能解决了。”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做不到的,先不提能不能咬死,最起码要和野牛周旋很久。”
贝爷出言解释道。
“现在的情况有所不同,约翰逊展示出惊人的气势,野牛知道不好惹,因此没有时间和黑豹周旋,一心只想逃命。”
“因此这才给了黑豹跳到野牛背上的绝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