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出场

作者:如木如诸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激烈的吉他声、贝斯、鼓声开始响起。

要说现场表演最容易带起气氛,除了像迈克尔杰克逊这样的舞者兼表演家外,就属摇滚乐最容易带起气氛了。

而一般而言,摇滚乐的分类实在太多太多了。

最传统的摇滚乐是指猫王的那种融合了节奏蓝调和白人乡村音乐的风格。

后来经过快速的裂变发展繁殖,现在的风格已经不计其数了。主要有金属,朋克,迷幻摇滚,后朋克,后摇,grunge,乡村摇滚,等等分类。

在发展过程中各种风格交错繁殖,结合,裂变,形成各种不同的新风格,又可以再往下分,这里不赘述了。

而上述这些基本是西方摇滚乐队的风格。

摇滚乐传到亚洲,特别是中国以后,在区分是就小了很多。

一般情况,国内那边的乐队被称为独立摇滚,也叫混合类摇滚。

意思就是他们与主流音乐有所区别,但他们又不属于欧美这边的任何一类。

嗯,说简单点,其实就是国内那边的乐队玩的比较开,什么风格都会尝试。

当然了,肯定也有少数乐队与欧美一样走的是小类型方向。

而beyond乐队就是混合类乐队。

重金属、后摇、朋克他们都会一点。

而zombie这首歌有点另类,它的风格中有重金属,也有朋克等其他元素在类。

因此,音乐一响,立刻便让人忍不住将精神投向舞台。

“哈喽!”

台上,何劲也抱了一把吉他,与beyond一起走上了舞台。

因为他是主唱,所以他站在了中间,左边是黄家驹,右边黄惯中。

又一颗头颅缓缓低垂

孩子渐已熬干生命的灯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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