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陆恒记得住。
《将进酒》这么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的诗歌,大家念书的时候都有背过,而他记忆力这么好,不可能忘得一干二净。
没有念出来的,最根本原因是后面提到的岑夫子丹丘生,是人名,他没法解释这两个人的存在。
如果硬要改的话,他也没有信心能将诗仙的这首将进酒,改得令人满意。
倒不如就让这首诗成为残篇绝句。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
李丽质仔细咀嚼着前半篇的诗句,满脸的痛心疾首:
“这么好的诗,怎就忘了呢?”
陆恒感觉到,她对自己的审视目光已经变成了扼惋叹息。
怎么回事……
自己好不容易搞定了大舅哥,现在又来了个大姨子???
陆恒的情商确实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但是最基本的事情他也是知道的。
比如结婚之前一定要搞定老婆家里的亲朋好友或者闺蜜。
李明玉长在深宫当中,并没有什么手帕交好朋友,而长孙皇后和李承乾他都已经搞定了,所以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搞定这个大姨子。
至于李二陛下……
咳咳,反正现在他的存在对大唐来说是一个惊喜,只要没干什么特别出格的事情,李二陛下肯定不舍得放弃他这个金饽饽。
“其实也不一定就永远忘了。”
想了想,陆恒还是把话没说的那么死:
“很多事情虽然现在记不清了,不过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受到一些刺激或是事情的影响也能慢慢回忆起来。”
长乐公主李丽质是一个爱好文学的姑娘。
他的母亲长孙皇后也是个文化人,否则也不可能在朝政方面帮到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