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币可不是少了,就这些亲戚也就送10币到50币,一百基本上快赶上一个月的工资了。
呃,送多了。有点招摇。
但是要回去似乎有点不合适,
“上座~”
自有一个年轻的妹子过来,引了作家去上座。
这是一个中式的餐馆,张灯结彩,好一派红火。
那房椽木上,也结了红绸子。
装扮得很有心,但也不算奢华。
所谓的上座也就是在前头而已,并没有什么区别。
巨大的圆桌上,就坐了两个人。
一个老头,头上植被稀少,下颌茂密。手里拄着一个拐杖。
一个青年人,眼睛大背头,眼神里全是蔑视。
作家将黑色的提包缓缓的放在桌角下,将拐棍握在手里,侍从过来接作家也没给。
婚礼的乐队在台上奏乐,很猛。
青年人打量着作家,眼神里颇多疑惑。
作家上身西装,选用的是极好的料子,却裁剪不得体,大了一圈。
这也不怪作家,他拿的是管家福伯的衣服,福伯不大一圈才怪,自然是不合身。
手里的拐杖也是名贵木柴打磨而成,涂了薄薄的漆,很光滑却依然看得出很新。
与他这一身高端装饰不像衬的是,作家坐下来就在那里疯吃。
作家早起便走,根本没吃早餐。饿了也是情理之中。
只不过这落到年轻人的眼里,却成了骗吃骗喝的穷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