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副样子,让水月觉得他有点可怜,实在想不通,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古德先生做的菜确实好吃,但还没好吃到这种份上吧。
“听着,我不会杀你,我是来救你的,古德先生也不会放弃你,他很乐意继续为你制作美食。”薇薇收起匕首,蹲下来用相对温柔了一些的语气对利摩斯说,“但是你得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最近有没有跟一些特别的家伙接触过,特别是光明教会的人。”
“教会?”利摩斯把埋在膝盖里的头抬起来,看到了薇薇忘了收起,还垂在胸前的神圣裁判所的标志,“你是教会的人?我恨你们,不要靠近我。”
“哦?为什么?”
“因为你们的神,抛弃了我。”
利摩斯抱着头,颤抖着回忆起了往事。
“曾经,我也是个信徒,信仰光明,相信你们所说的,只要赎罪就能在死后去往众神建造的乐园。但你们的神抛弃了我,夺走了我身为人类,身为一个活着的生物最宝贵的东西,食欲。”
利摩斯是黄金城人,出生在一个富裕的信徒家庭,从中学起,就一直在教会学校读书。不过即使家境优越,家人和教区的神父也一直在教导他,要珍稀食物,懂得满足,不要浪费,因为这都是神赐予的。所以他从来都不浪费食物,绝不暴饮暴食,在一些重要的节日,还会斋戒,来表达虔诚。
可突然有一天,利摩斯就毫无征兆的吃不下食物了。不论多鲜美的食物,只要吃上一口,他就会觉得恶心,即使强行吃下去,也会吐出来。
没过多久,他就从一个金发碧眼的俊朗年轻人,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整日被无法满足的饥饿感折磨。不论是医生还是神父,都束手无策。在长达五年的治疗时间里,利摩斯没有吃过一口食物,只能靠注射药物和营养液维持生命。就连将“自杀”视为生命最大恶行的神父,都因为同情,劝他了结自己的生命。
活着,对利摩斯来说就是痛苦,早就让他忘记了对死亡的恐惧,甚至死亡才是造物主的礼物。
但他不能就这么死在病床上,他要去明朗城结束自己的生命。但这并不是因为他虔诚,相反,他已经对众神失望,因为众神虽然给了他生命,却又抛弃了他。
他要在明朗城最高的神殿里,用自己的鲜血,污染众神的神像。通过当着他们的面自杀,来向众神宣示仇恨。
于是,利摩斯乘上了大陆列车。
也就是在那时,他遇到了古德先生。
“天哪!”古德先生一看到利摩斯就叫喊起来,“你这家伙肯定饿坏了吧!快到餐车来,我给你煮碗粥喝!”
“谢谢你的好意,但我吃不下。”利摩斯想要逃走,在病床上躺了五年,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跟人交流了。
“别说蠢话了!我不会收你钱的!”古德先生把利摩斯当成了偷偷熘上车的流浪汉,“没有比饿肚子更难受的事了!你都这样了,肯定饿坏了,快来!”
古德先生不由分说,把利摩斯拉到了餐车里,给他做了碗简单的蔬菜粥。
“先生,我不想失礼,但我吃什么都会吐的。”这碗粥实在太香,利摩斯忍不住拿起了勺子。
“那你一定很挑剔,但我有自信,绝对不会有人吐掉我做的食物。”古德豪爽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