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我方认为不妥,但我方无证据!(第四章!求票!)

作者:秦月汉时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5、拒捕,妨碍公检人员执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五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责令限期退赔被害人苏凡经济损失120000元,欠条作废,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法官对此宣布道。

“22年,我还得赔钱!我不服!!”

费湘红听到这话!

顿时怒了!

直接对着喊道!

22年,她都七十岁了!

她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请安静,被告人费湘红,你是不是还要增加一条藐视法庭罪?”

看着费湘红一脸激动的模样。

此刻的法官开口道。

“委托人费女士,有什么事情请等宣判完在抗议。”

丁庄强摸了摸脑门。

也颇为无奈的开口道。

费湘红这才不满的闭上了嘴!

“被告人洪立天,男,22岁。

1、敲诈勒索300万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以暴力、威胁手段违背妇女意愿,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犯强制猥亵罪,且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赔偿受害者10万元。

3、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殴打、侮辱等严重情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处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4、公然制作、售卖淫秽物品,并获利一万元整,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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