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一旦这萝卜给孩子们食用的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而这一则消息也很快发布了出去。
并引起轩然大波。
当然这也是后话。
此刻的直播还没到八点半,访谈还在继续。
“苏律师,就刚刚熊家明的行为涉嫌违法吗?不但是网友想知道,其实就连我也想知道刚刚对方的话是否涉嫌威胁和诋毁他人声誉?”
江江询问道。
“涉嫌威胁这个是肯定的,诋毁声誉应该是捏造事实诽谤,这个认定的话就有点麻烦了。”
苏凡回答道。
之前的熊家明是肯定涉嫌威胁。
但要是根据刚刚他说的访谈那一段话认定诽谤的话不是说不行,只是说有点麻烦。
因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侮辱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低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对方刚刚造谣他们两个在床上访谈。
那这也确实是涉及到了公然诋毁、公然损害。
但这要讲一个影响程度。
而这个罪名如果成立的话,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基本上也够这位熊主任喝上一壶了。
“原来如此。”
江江微微点了点头。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它,他永远不会堵车。”
就在这一刻苏凡的手机来了一个视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