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的功夫,老爷子更愿意通过知道的东西来判断一个人,不出意外的话,吴烨也要跟着他的步伐了,上一个是凌宇。
没有遗传到做饭的基因给凌晨妈妈,凌晨妈妈没有做饭的基因,所以凌晨也不可能有,由此可见,吴烨做饭做的还不错。
跟着传统走!
大概也能判断出来,吴烨和凌晨相处的很好,能看得出来,他除了外向一点,性格还是很好的。
“我还准备跟着外公学几招呢!凌晨说的,您做饭才好吃。”吴烨把菜放好。
老爷子也不吝啬,教了他不少秘诀,吴烨记不住那么多,拿着手机录下来,都是经验之谈。
年轻的时候,往往意识不到经验的重要性,这是花时间,岁月冲刷出来的,老爷子可能不是什么大厨,但是家常菜是炉火纯青的。
收获还挺大的。
凌晨也没有出去,就在厨房待着,坐在小板凳上,看着吴烨和外公做饭,时不时笑出声的外公,显得很开心,偶尔还拍拍吴烨肩膀。
“很有天赋。”老爷子夸奖道。
吴烨笑了笑,继续翻炒豆角:“您别嫌弃我卖弄就好了。”
吃午饭的时候,桌子上七八个菜,老爷子拿出一瓶白酒,撕掉已经坏掉的包装,把酒放在桌子上。
吴烨立马表示自己不能喝,等会儿还要开车回去。
老爷子指了指凌晨:“让晨晨开,男娃哪能不喝酒呢!只喝二两。”
一个个理由砸来,吴烨不喝都不好意思了,只好硬着头皮接过酒杯,看着和装满塑料杯子差不多的酒,吴烨感觉自己会醉。
老爷子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才把酒瓶放到一边:“就这点酒,不会喝不了的,这可是三十年的酒,一般人来我都不拿出来的。”
受宠若惊的吴烨,拿着酒杯和他碰杯,然后喝了一小口。
顺的很,而且醇香,一点都不感觉辣,吴烨还是第一次觉得这种老酒好喝,味道真不错。
“好酒。”吴烨不带吹的说道。
老爷子哈哈笑:“好喝就带两箱回去,我这里多。”
有点收集癖的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就收集了很多酒,那是他的爱好,凌晨外婆也没有说什么,现在涨价涨的丧心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