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是我的主场,我带你们去吃好吃的。”王妃接着说道。
王妃在魔都买有别墅,除了工作之外的时间,她基本都会待在魔都,而陈易迅和那姐在魔都没有房子,沈梦飞还只是个无名小卒就更不用说在魔都有房的事了。
所以王妃说这里是她的主场,不为过。
吃夜宵的钱是妃姐付的,没办法,妃姐抢着买单,沈梦飞实在是争不过。
之后,王妃又强行自己开车送那姐、陈易迅和沈梦飞回他们各自居住的酒店。
......
七月二号
一大清早沈梦飞就起来晨跑。
没办法,既然决定要进入娱乐圈,那健美的身体一定是可以加分的。
一米八二的身高加上俊俏的脸庞,还有那充满磁性的嗓音,以及初级歌手的水平,现在的沈梦飞已经有了当偶像的资本了。
晨跑回来之后,沈梦飞歇了一会,吃完早餐就开始练歌。
这次他向节目组提上去自己要唱的歌曲是歌神林子翔的经典曲目(分分钟需要你)。
这首歌在80年代火得一塌糊涂,直至今天,也很经典。
沈梦飞选择唱这首歌,是因为他很喜欢这首歌里面的歌词。
连续练了几个小时后,沈梦飞决定出去逛逛,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来魔都,不好好逛一下都感觉对不起自己。
昨晚小赢三位歌王二十八万多,他打算出去给自己买几套贵一点衣服。
一直以来,沈梦飞都不是一个爱打扮的人,对衣服也没有特别高的要求,穿得舒服就行。
所以在外界朋友看来,沈梦飞很节俭。但真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只是懒而已。懒得逛街,懒得做选择。
打顺风车来到距离自己居住酒店最近的新天地购物城。
沈梦飞走进一家知名服装专卖店,没想到被几个妹子认出来了。
“你好,欢迎光临。”一个年轻的女服务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