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某些特殊情况,也不用一个月,一周就能开庭。
毕竟是八三年啊,懂的都懂。
在这之前,曹志强早就去私下问过周建国警官了。
周建国告诉他,因为最近上面有大人物发了话,风头有变,魏大军这个情况呢,作为一个典型,要从速从重从严,所以检察院给的公诉要求是死刑。
那最后宣判的时候,如无意外,应该就是死刑。
这就很好,非常好。
知道这个消息后,曹志强还特意让周建国把所有参与这个案子的公检法相关人等列个表,他好集体送礼。
最后一统计,连派出所带市局所有人,还有检察院跟法院那边的人,总共有五百一十五人。
当然了,这些人中,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人很少,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曹志强既然是送礼,当然是一个不拉,而且不能光送具体的相关人士,那样太惹眼,容易算受贿。
但如果是无偿赠送整个有关部门,这属于个人无偿对公馈赠,那就不一样了。
于是乎,曹志强使用了加钱大法,跟何雨柱那边又增购了更多的猪肉跟鸡蛋,务必做到公检法方面每人都有。
等货都准备好,曹志强就让人用大车拉到派出所,连锦旗一起给了派出所。
至于后续怎么分,都由派出所去分,还签了字,拍了照,这也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曹志强也没指望这些东西能起什么大作用,无非就是做个秀,表个姿态,再就是跟有关部门混个好脸而已。
没错,曹志强大张旗鼓送肉送蛋送锦旗,是有报社杂志报道的。
北平青年报,就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而做了这些事儿,尤其是登了报后,曹志强也无法再继续装病不上班了,只能是择日,也就是今天,来红光机械厂上班。
毕竟曹志强现在还是红光机械厂的工人,身份档案还在机械厂里,生病住院无所谓,病都好了还长期不来,那就不像话了。
然后他一来,就直接被安排去红光天地杂志部,来这边坐办公室,当内部编辑了。
换言之,曹志强以后就不用在车间当工人了,改在这宣传科的杂志部,安心坐办公室玩笔杆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