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后,那都2013年了,出版界估计早整改了,不可能还跟现在一样乱。
到时候胳膊拧不过大腿,他这个合同到时候也挡不住大势所趋,早晚要跟着整改的。
不过有这个合同,以后就算出版界大整改,他也能占得先机,好处还是不少的。
因为这份他跟红光机械厂签署的承包合同,是他跟国企法人之间的合同,对标的主体是红光机械厂这个厂,而不是厂长本人,这就没有了人亡政息的忧虑。
里面还有一些看起来不起眼,但在曹志强看来很重要的补充条款。
比如说,红光机械厂如果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会自动归属机械厂的上级单位冶金部所有。
要是红光机械厂被吞并或者跟其他单位合并整改,企业法人出现变更的话,那么红光出版社所有权自动归属新单位所有。
但不管红光出版社到时候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三十年承包合同不变。
为了保证这份合同的权威性,在曹志强的强烈要求下,这份合同还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合同也做了备份存了档,具备了很强的法律效力,一般人很难推翻。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未雨绸缪!
因为曹志强知道,如果出版社经营情况一般,甚至亏损,不会有人眼红。
可如果红光出版社以后日进斗金,铁定有人眼红,也铁定有人想搞事情。
到那个时候,这份合同就是最有利的武器。
至于两位大爷,还有董书记跟李厂长……
这些人现在是厉害,也确实能很好的保护曹志强,但他们的年龄都太大了。
三十年的时间,就算他们还能活着,到时候也早就退休了,未必还有那个保护曹志强的力量了。
因此,曹志强必须在一开始,就给自己多上点保险。
宁可多此一举做无用功,也不能真出事儿的时候抓瞎。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大概把红光出版社的大概情况讲明白后,曹志强先喝了口水,这才对听的目瞪口呆的余德利继续道:
“所以说,我现在不光拿到了出版社的牌照,我还跟我们厂签署了一份承包合同,正式承包下了这个红光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