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 争分夺秒赚钱钱

作者:唐居易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就是要表明,运输科跟保卫科依旧是红光机械厂的,不是你红光出版社的。

同样道理,销售部每个月要定期给红光出版社的财务,上缴下属员工的工资跟福利奖金钱,然后再由出版社的财务,给销售部的员工发工资跟奖金。

这也表明,哪怕销售部是独立运营,可他们手下的员工,依旧是归出版社管。

这么做,不是不信任李有福,而是为了以防万一。

销售部本来就有很大独立性了,要是连给手下发钱也自己说了算,那出版社可就真成冤大头了。

说白了,红光出版社,可以给李有福当靠山,为他遮风挡雨,帮他赚钱。

但李有福以及他的手下人,也得听出版社的管辖跟调遣,不能只要好处不讲贡献。

另外,销售部的人,比如李有福,也可以对出版社提出建议。

比如发现市面上什么类型的书比较好卖,我们自己也搞个类似作品拿去卖之类。

但不能打着出版社的名号,私自印刷产品出去卖,这是坚决杜绝的。

还有,既然加入了出版社,那就只能售卖出版社让你卖的东西,不能借着销售部的名义,卖一些跟出版社无关的产品。

当然了,销售部主任,也属于出版社的骨干了,以后出版社开例会,销售部的主任跟副主任,是有权参加的,并且也有权提出建议。

总而言之,李有福成为销售部主任后,就一跃成为出版社的骨干成员了。

且在某种程度上讲,李有福还是权力最大的一个外人。

为了争分夺秒赚钱钱。

曹志强在初步确立了规矩,并且用出版社的名义,分别跟李有福等人签了用工合同之后,大家干脆就一起在出版社开了个会。

开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卖最多的货。

具体怎么卖货,曹志强不管,他只问李有福,如果能提供足够的车辆跟押运人员,还是先给货后付款的话,他能在多少时间卖多少货。

李有福算了又算,最后给出一个保守数字。

这个数字就是,在十五天内,把仓库清空!

好家伙,曹志强当初可是印刷了一百万套。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