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依旧是老时间,老地点。
上午十点,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杜湘湘,李桂琴等人诽谤一案。
开庭前,姜白使用了第二个“中度抑郁症体验卡”,随后便一脸灰败的跟罗大状一起走进审判庭。
“咚!”
熟悉的法槌声响起。
正式开庭!
宣读法庭纪律,确认各方身份,宣读起诉书……
一套固定流程下来,十几分钟过去,随后便是法庭辩论以及举证质证环节。
这次的被告有七人,分别是杜湘湘母女和五个逗音平台博主。
庭审将会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审理的是一号被告人杜湘湘。
罗大状声音洪亮的说道:“一号被告人(杜湘湘)在此前的审理中,因诽谤罪获刑判二缓三,却不知悔改,于缓刑期间继续在网络上对我的当事人进行诽谤,避重就轻,颠倒是非……”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我请求法官阁下,对一号被告人从重判处!”
杜湘湘站在被告席上,脸色苍白,神情慌乱。
求助般看向陈梦喆。
后者开始辩护:“我反对!”
“控方律师对我当事人的指控完全是不实指控!”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有三:”
“一、诽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