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民事审判免不了扯皮。
毕竟民事案子跟刑事案件还是不一样的
一旦上升到刑事层面,性质就变了,该是啥就是啥,该咋判就咋判。
到时候看看是蹲大牢啊,还是吃花生米儿啊,那都是强制执行的。
但民事案件,执法力度小,真碰到那种滚刀肉老赖之类的,还真没有特别好的办法。
因此,民事审判庭经常搞得跟菜市场似的。
被告敢在刑事审判庭大吵大闹?
除了某位已经进去踩缝纫机的勇士,还真没人敢做这种事儿。
但民事审判庭就不一样了,经常发生对喷互骂的场面,有时候一个照看不住,原告被告当庭都能扭打起来。
着实让人头疼不已。
但这次的案子,却出奇顺利。
被告压根儿没做任何抵抗,直接就缴械投降了。
希望这种有觉悟的被告,能多来亿点点。
法官颇感欣慰,当庭做出判决。
被告苟东锡返还原告姜白的租房押金1850元,并赔偿本次诉讼费用50元。
总共需要支付1900元。
苟东锡没有任何意见。
当场就把钱转给了姜白。
本来姜白还设想过,如果判决会苟东锡拒不执行,能不能给他定个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没想到苟东锡这狗东西,投降得这么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