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审判日:buff叠加,刑期封顶!(加更求订阅求月票)

作者:北域狂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被发现后,双方发生冲突……”

“……”

“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数额巨大!”

“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已经构成抢劫罪,且为入户抢劫,情形恶劣!”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尤前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8万元。”

“二、依法判令附带民事被告人尤前程,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造成其财产损失的赔偿金,共计268677.50元。”

公诉人的诉讼请求,一点都没有夸大。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前程的桉子,不仅数额巨大,而且还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意图毁灭证据),肯定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而抢劫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如果有某些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这里所说的“某些情形”,第一条就是“入户抢劫”!

一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个十年以上。

数罪并罚,再加上有犯罪前科……

这些buff叠加起来,就算不是封顶刑期,也差不了多少。

诉讼请求里的十七年,一点都不过分。

甚至可以说,这已经是“手下留情”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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