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对方刚出了个对三,这边直接丢王炸!

作者:北域狂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此言一出,不少人都疑惑了。

做无罪辩护说白了,基本上就两条路子。

一条,是将原告方关键性证据驳倒,使其不被合议庭采纳。

第二条,便是己方举出足够强有力的证据,来自证清白。

相比之下,显然是驳斥证据更容易,也更有可信性。

毕竟自诉桉件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要将对方的证据驳倒,自然也就无法定罪了。

但陈梦喆居然放弃了这一步。

这倒是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

不过罗大状始终面带微笑,显然对这个情况并没有感到意外。

因为一号证据是法院取证。

证据三性中,真实性跟合法性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关联性……如果要从关联性方面驳斥,除非能证明罗大状真的侵犯了乔娜。

这一点,如果乔娜咬死的话,确实会给罗大状带来一些麻烦。

但与此同时,她跟李美君的麻烦也会相应的变大。

因为这就涉及到了第二条罪名。

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美君二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桉,也没有向法院起诉,就是不敢冒这个险。

即便是到了法庭上,李美君也不敢从这方面发起反击。

因此,便干脆放弃质疑一号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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