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罗大状谈笑间,被告多了一条罪

作者:北域狂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罗大状缓缓吐出几个字:

“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

姜白露出了求知若渴的表情。

“险诈骗罪,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骗保。”

接着,罗大状解释了一下刑法中对保险诈骗罪的规定。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明确了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险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以下五种情形: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在这次事件当中,4s店维修人员通过砸车的形式,夸大损失程度,指使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上的金额,远大于实际金额,骗取保险金!”

罗大状轻轻推了推眼镜架,说道:“这种行为,符合保险诈骗罪的第二种情形,属于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构成保险诈骗罪!”

姜白不停点头,冲着罗大状竖起了大拇指。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