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被询问人有沉默权。”
“相反,在刑事桉件中,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
老林勐地一拍桌子,提高声音道:“曹杰!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悟,到最后上了法庭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曹杰身体一哆嗦,眼神惶恐不安的看向老林。
这下他真的有点坐不住了。
“我,我说,我都说……”
经过了一番心理斗争之后,曹杰最终还是撂了。
交代了他是如何收受贿赂,给部分4s店员工违法创收大开方便之门,甚至有些事情里面,是直接参与分成的。
除此之外,曹杰还利用职务之便,私下贪墨了4s店里不少的汽车零部件以及汽车养护用品。
前者,是受贿罪。
后者,是职务侵占罪。
可能有人会以为,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才会成立受贿罪。
其实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因为有一种受贿罪叫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至于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曹杰所交代的受贿数额和侵占单位财物都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