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借钱?什么借钱,这难道不是诈骗吗?

作者:北域狂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最高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桉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数额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胡凯借(骗)了姜白二十万,数额巨大,按照刑法的规定,量刑标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罗大状果然是很刑的男人啊。

谈笑间就给姜白指出了一条明路。

这波,不仅要把钱讨回来,还要把人送进去!

“不过最终能否成立诈骗罪,还得看对方是不是真的用虚构的事实来借钱,如果那些理由是真的,很可能无法被认定为诈骗罪。”罗大状说道。

姜白皱眉道:“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是以我对胡凯的了解,以及他最后一次借钱时候胡咧咧的表现来看,前面三次借钱的理由,99%是他虚构的。”

“那就刑了,这事儿可拷。”罗大状点头。

姜白心念一动,双眼放光的问道:“我能不能再借给他三十万,把他送上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这个档次?”

诈骗数额五十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罗大状无语的看着姜白:“现在你们双方已经撕破脸,对方不可能主动找你借钱。”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主动给他转账,那就属于在未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况下进行财产处分,是自我完全意识下的处分行为,而且还是自愿的……”

“无法认定为诈骗,而且还有可能肉包子打狗,一去无回。”

闻言,姜白撇撇嘴,只能遗憾放弃。

……

半小时后。

姜白走进长河街道派出所。

“林叔,我来报桉。”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