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以一号被告人胡德禄为首的十二人,聚众冲击姜越军家住宅,双方发生言语冲突,进而演变为轻微的肢体冲突。”
“被告人胡德禄等人对姜越军及其妻、子进行辱骂、威胁、推搡,并拒不退出……”
“本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由于被告人系同一行为触犯不同罪名,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胡德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胡德宝有期徒刑四年……”
“……”
在检察官的诉讼请求里,刑期最长的,就是“枭首”胡德禄,差点就吃到封顶五年的刑期了。
除了他之外,刑罚最重的就是胡德宝和李素芬,都是有期徒刑四年。
其余人的刑期从六个月到三年零六个月不等。
话音一落,十二个人皆尽脸色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