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对话听得现场不少人云里雾里。
感觉公诉人好几个问题都是多此一举。
但其实,这才是法庭上向证人提问的正确方式。
一般来说,提问证人的时候要用特殊疑问句,很少会采用一般疑问句。
类似“你有没有看到被告杀人”这种问题,是不合适的,可能会有诱导证人的嫌疑,正确的提问句式应该是类似于“你在现场看到了什么”或者“你看到被告的时候他在干什么”这样子。
而且在提问证人的时候,也要让合议庭成员准确的得知证人的身份。
这个时候就会有类似“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干什么的”、“你跟xx是什么关系”这样的问题。
哪怕证人是合议庭成员熟悉的人,也是如此。
如果提问不合适,便可能会被辩护人提出反对,从而打断节奏。
一个成熟的检察官,是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听到陈涛说有监控视频证据之后,检察官眼睛一亮:“法官阁下,公诉人申请播放新的证据。”
这个时候,有经验的律师会提出抗议,以公诉人的行为具有“证据突袭”嫌疑为由,阻止其递交新的证据。
但陈杰并没有。
他只是抬了抬眼皮,压根儿没有提出任何意见。
于是新的证据被当庭播放,正是审讯室的画面。
从视频当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陈涛在拿出认罪认罚具结书让被告签字的时候,明确向其说明了这份文件的含义。
这跟胡德禄所说的完全相反。
光速打脸。
“由证据和证人证言可以得知,被告人此前所言,完全是虚构的!”
“警务人员在审讯过程中,一切操作都合法合规,没有任何诱供的行为。”
“被告人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当庭翻供,拒不认罪,更是先后对公诉人和警务人员进行无端污蔑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