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顿时再次混乱起来。
法警立即出动,强行镇压。
又折腾了半天才恢复秩序。
“被告人,最后一次警告,如果你们再扰乱法庭秩序,我会将你们逐出法庭!”
法官脸色铁青的扫了被告席一眼,随后看向公诉人,示意他继续。
后者继续举证。
“这是被害人一家三口的笔录……”
“这是被害人邻居,以及其他目击者的笔录……”
“这是被告人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口供……”
“这是现场遗留的武器照片,上面采集到了几名被告人的指纹……”
一份份证据相继被提交。
这些全都是经过司法公证的,确保了证据的真实可信,否则也不可能被提交到法庭。
检察官充分展示了什么叫做铁证如山!
“法官阁下,公诉人证据已经提交完毕。”
法官缓缓点头,看向被告席:“被告方,针对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想说的?”
公诉人举证,是为了印证被告人所犯罪行,从而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定罪。
这个时候,如果被告人想为自己开脱,就需要针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反驳。
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只要能从这三个方向中任意一个角度找到突破口,就有可能将证据推翻,使得法庭不采信证据。
从而为自己争取减刑或者无罪。
厉害的律师甚至能从“铁证”中找到突破口,哪怕是看似毫无破绽的证据,他们也能想方设法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