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行医疗事故罪,辩护人,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杜彦森说道:“针对医疗事故罪,我方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且愿意向被害人诚恳道歉以及进行经济赔偿,符合酌定和法定的从轻情节,我恳请合议庭,对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处。”
“反对!”
沈天赐站起身,沉声开口:“辩护人声称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对此我持有反对意见。”
“这里有一份警方讯问记录,从中可以看出,被告人起初拒绝供述自己的罪行,企图蒙混过关,如果不是警方掌握了另外的证据,恐怕他还在负隅顽抗,这说明他根本不存在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的情节。”
“之所以认罪,不过是面对确凿的证据,无奈为之罢了。”
“另外,在三起医疗事故发生之后,被告人的处理办法也让人不寒而栗,不仅矢口否认自己的责任,甚至还对被害人进行威胁,甚至还在纱布事故发生后,给被害人极其家属发出了一份充满威胁意味的告知函,其行为简直恶劣到极致!
“……”
沈天赐声音洪亮,历数张仁杰的恶劣行径。
力求合议庭对其从重判处。
而杜彦森也不甘示弱,展开了犀利的反击。
两人争论的焦点,就是张仁杰在医疗事故罪上的量刑,应该从重,还是减轻。
杜彦森能在全璟律所担任高级合伙人,能力和水平自不必多说。
而且他这次准备的也非常充分。
从多个方面为张仁杰争取减刑。
除了认罪认罚和积极赔偿之外,还有其他着力点。
比如在纱布事故中,张仁杰并非唯一责任人!
助产士王丽丽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她承担的责任较大,那么相应的张仁杰的责任自然就会减小。
又比如在流产事故中,确实是张仁杰看错名字,错把另一个孕妇的引产药给了张乐怡,但这并非完全是他一个人的过错,当值护士也有一定责任。
分担责任,弱化责任。
这是杜彦森主要的辩护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