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慎之又慎,做出最正确的判决!
休庭的时间很快过去。
重新开庭了。
潘兆明脚步轻快的走进审判庭。
“冬!”
他敲响法槌,沉声开口:
“西山省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于被告赵福顺投毒害死十三只羊一桉,现已审理完毕。”
“经查,马二刚的羊确实死于被告人赵福顺撒在地里的毒玉米,但被告人尽到了提醒义务,且属于民法上的正当防卫……”
听到这里,姜白便彻底放心了。
不愧是罗大状,这一仗赢得漂亮!
潘兆明继续宣读判决书。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五条,本院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公诉人所有诉讼请求!”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确认被告人被指控的投放危险物质罪不成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之行为系民法中的正当防卫,由此造成的损害,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冬!”
法槌响起。
判决出炉。
整个审判庭顿时陷入一片死寂。
紧接着。
赵福顺喜极而泣,老泪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