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走上前,从林美嘉手中拿过她的手机,放在耳边语速极快的说道:“你好,我是滨江区长河街道派出所民警,你女儿在网上诽谤侮辱他人,对方提起了刑事自诉,我们现在要带她回去接受调查。你是她家长吧,我建议你,尽快给林美嘉找律师,最好能跟对方和解,这样你女儿的麻烦会小很多。”
“什么?你们要抓我女儿?”
“不是,你们凭什么这么做?”
“我女儿很乖的,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做过坏事,你们调查清楚了吗就抓人!”
“你警号多少,我要向你的上级投诉!还有,我警告你,你最好……”
“都都都……”
见对方还在喋喋不休,蛮不讲理。
老林黑着脸挂断了电话。
警察抓人哎老嫂子,你当是过家家呢?
其实老林这也算是稍微抬了手,不然你想想,公然威胁警务人员是什么性质?
也就是老林性格好,要是换做姜白,肯定反手就把通话录音打开了。
随后,林美嘉便在公司同事的注目礼下,被警察押着带走,简直羞愧欲死。
这回可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以后回来上班要怎么面对他们啊……
看来得考虑换个工作了。
林美嘉如是想到。
只能说她还是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居然还想着换工作呢。
这次就算不坐牢也得(dei)得(de)个缓刑,档桉上有这么一笔刑事犯罪记录,你看看还有几家公司愿意要你?
刑法第一百条有“前科报告制度”,即: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虽然说法律有规定,对于改过自新重新回到社会的人员,企业不应当歧视,可实际情况确实难以避免的会存在“歧视”行为。
同等条件的两个应聘者,一个有犯罪记录,一个干干净净,你会更倾向选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