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无足轻重。
对于某些脸都不要的人来说,根本起不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
可如果被认定为触犯诽谤罪,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姜白的一贯理念是,要么,不得罪,要得罪就得罪死!
要么,不起诉,要起诉那就往刑事上去靠。
跟无数奇葩打交道的经验告诉姜白一个道理,你对他们手下留情,并不会换来他们的感激,反而还会变本加厉,以怨报德。
既然如此,那还考虑啥啊。
直接请教那个很刑的男人!
姜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罗大状讲述了一遍之后,询问道:「罗大状,你说三天之后要是对方拒绝搬走,这事儿刑不刑?」
「刑。」
罗大状当即点头,「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罪名,叫做侵占罪。」
「这个罪名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表舅一家占了你们家房子,如果拒不退还,那就涉嫌侵占罪,而且绝对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听了罗大状的分析,姜白缓缓点头。
罗大状接着又道:「从你刚才的描述中,我能感觉到,这对夫妻,都是极端利己主义者,而且道德也……你懂的。」
「我有种直觉,这事儿,恐怕不会这么简单。」
姜白双眼微眯,缓缓开口:「机会我已经给了,这也是我能做的最大的让步,接下来如何,看他们自己的选择。」
「起诉亲戚,你可得想好了。」
「这事儿打官司简单,但你会面临来自其他亲戚的压力等等,尤其是你父母那边,必然会有人来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