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白报案的时候,并不是以“侵占罪”报的案。
只是说他把房子借给亲戚住,结果现在收不回来了。
侵占罪是刑事犯罪,不是说别人拿了你的东西不还就会构成这个犯罪。
要认定犯罪事实成立,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拒不归还”也必须有确实证据。
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上了法庭多半不会判定罪名成立,甚至是否予以立案都还不一定呢。
所以姜白只能以简单的民事纠纷来报案。
如果面对民警,杨俊平一家能老老实实的搬走,事情到此也就算是结束了。
可如果他们执迷不悟……
那么,这次民警的出警记录,将会是日后上了法庭的重要证据。
人户主都报警了,民警也来了,你还是赖着不走,连门都不开,让真正的户主没办法进自己的家,这可不就是“拒不归还”?
姜白表示,我给你们机会了,可你们不中用啊。
“我有钥匙。”
姜白从口袋里掏出家里留着的备用钥匙:“警察同志,房产证我给你们看过了,可以证明我是户主。”
“现在别人住在我家里,赖着不搬走,我用钥匙开门不犯法吧?”
小周眼睛微微一亮:“你是房屋的所有人,你当然可以开门。”
“那就好。”
姜白走上前,拿着钥匙便去开门。
结果……
钥匙插不进去。
姜白尝试了几次,依旧插不进去。
“他们应该是换了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