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刑事案的司法实践当中,从来没有“不知者无罪”这个说法。
否则刑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何在?
周铮开口道:“我再次警告,请你们配合,如果拒不配合的话,我们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
“吓唬谁呢?我告诉你哈,我可拍着你呢,你要是敢乱来,我就发网上去,我曝光你!”
高静雅麻利的掏出手机,打开了照相机。
周铮面色沉稳的说道:“看清楚我的警号,如果你觉得我的行为哪里不合规不合法,随时可以向我的上级领导部门或者督察部门举报,这是你的权利。”
“你也可以录像,但不可以断章取义,刻意曲解!”
“我的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如果你进行诽谤,传播谣言,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现在,我们要带你们二位回去!”
话音落,周铮不等高静雅说话,便直接迈步往屋内冲。
身后三个警察也都跟着往里走。
既然说不通,那就直接动手!
“哎不是!你们凭什么直接动手啊,你们才警告了两次!”
“我会举报你们暴力执法!我要举报你们!”
后面,杨冉大声喊叫着。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警察需要警告三次以上,才可以上警械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
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警告次数。
之所以很多人会有“三次以上”这样的感觉,那是因为网络上流传广泛的执法记录仪画面,通常都是警告三次以上拒不配合后采取强制措施。
尤其是几年前,东海警方调查某无牌车辆时的一段执法记录仪画面,更是被称为“教科书式的执法”。
在那个视频中,警方便是在三次警告无效后,驱逐围观人员,对目标使用了辣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