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超平点点头,随后敲响法槌,沉声开口:“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西山省太安市万柏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杨俊平、高静雅侵占房产一案。”
“现在,正式开庭!”
接着。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而后。
罗大状站起身,双手捧着起诉状开始宣读:“今年x月x日,被告人以其女儿工作不方便为由,向我方当事人的父母借了位于万柏林区逸宸云著小区,8幢1单元1902户房子……”
“本月x日,一号被告人杨俊平给我方当事人母亲打电话,要求其采购电视机、洗碗机等家用电器,并封好阳台,遭到拒绝后,两名被告人心生不满,在小区内传播是非,败坏我方当事人及其父母的名声……”
“本月x日,我方当事人首次明确提出,要求被告人搬出去,归还房子。”
“遭拒。”
“后续……”
“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请求合议庭依法判处其罪名成立,返还房产,并赔偿相应损失。”
郑超平缓缓点头,随后看向被告方,开口道:“被告方,对于起诉状你们有何异议?”
杨俊平和高静雅都没有说话,看向他们的律师。
在法庭上,除了必要的陈述环节之外,一切发言由律师代劳。
“有异议!”
高鹏飞起身说道:
“借房子,是杨俊平借的,高静雅只是陪同前往。”
“拒绝归还房子,也是杨俊平的主意,高静雅曾劝阻过,但未果。”
“因此我认为,高静雅不构成侵占罪。”
闻言,罗大状眼眸之中闪过一丝诧异。
弃车保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