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我们同意调解。”
审判员话音刚落,刘安明便立刻开口:“对于原告方的赔偿要求,我愿意全额支付,绝无二话。至于这个公开道歉……就没必要了吧,我已经知道错了,今后一定会杜绝此类现象出现。”
起诉状副本里,写明了诉讼请求,除了赔钱之外,还要求被告方,也就是格云旅行有限公司,针对这件事情公开道歉,而且道歉信息需要至少保留三天。
对于刘安明来说,赔钱事小,道歉事大。
一旦道歉,这个事情必然会被摆到明面上,到时候更多的游客会来索赔不说,格云的名声也就彻底烂了,以后还有谁敢来这里报团?
这些事情,刘安明自然是知道的,可打官司的话,赢面又太小。
因为他这边连个律师都没有!
庞大海被取消了律协会员资格,半年内都不能代理案子,而刘安明呢,见仙人跳计划奏效,压根儿没想到姜白会这么刚,也没有请新的律师。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他只能自行辩护。
但刘安明完全没学过法律,怎么跟专业的律师交手?
别人随便摆两个法律条文出来,你连听都没听过,更别提反驳了。
打官司输的可能性太大了。
所以刘安明这个时候只能及时止损,退而求其次,同意赔钱调解。
审判员看了他一眼,目光挺意外的。
因为像这种民事纠纷的案子,通常情况下就是原告要钱被告不给,或者给的数额没办法让原告满意,所以才会闹上法庭。
很多时候,即便法庭判了,被告都不一定会老老实实掏钱。
要不怎么会有强制执行,怎么会有拒执罪呢?
结果这次的被告有点意思,还没开庭呢,就主动要掏钱。
你早这么痛快,也不至于闹到这一步啊?
审判员看向原告方,问道:“原告,你的意思如何?同不同意调解?”
他还以为今天能提前下班,没想到姜白居然摇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