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状竖起手指,直接道出条件。
“第一,发视频说明情况,全网公开道歉!”
“第二,向我方当事人赔偿十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六万,名誉损害赔偿四万。”
“第三,这位冯女士永久删号退网!”
三个条件,其实并不算太过严苛。
第一个条件就不说了,你诽谤了别人,还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肯定得公开道歉,恢复名誉。
第二个经济赔偿的数额,也不算多。
其实在我国,对精神损害并不看重,虽然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精神损失费”,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这方面的赔偿很少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即便支持了,数额也不会大。
毕竟这玩意儿说白了,没办法量化。
但罗大状之所以敢给姜白主张六万的精神损害赔偿,那也是有原因的。
姜白怎么说也算个公众人物,而公众人物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受到损害时,后果往往比普通人要严重得多。
更何况还有抑郁症……
光是这两点,就足以支撑高达六万的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名誉损害赔偿,其实严格说起来也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一种。
要十万赔偿,真心不过分。
这都没把掉粉带来的损失算进去。
一个百万粉丝的账号,一年捞个五十万那都算是弟中弟的水平了。
按照这样的标准,你让别人掉了一百万粉,咋说不得赔偿几十万?
至于第三个条件——删号退网!
这才是最重要的。
前两个条件都是罗大状确定的,而最后这个条件,是姜白加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