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淑柔顿时脸色就变了。
评论确实是她删的,但她没注意到蓉城公安竟然评论了第二次——毕竟评论真的太多了。
冯淑柔更加没想到,罗大状竟然能找到蓉城公安,要来了这两份至关重要的证据。
其实在开庭前,原被告双方是要进行证据互换的,也就是让对方律师知道己方准备了什么证据。
可冯淑柔根本没看,也没问王腾。
结果现在傻眼了。
“我,我那个,我根本没看到,评论可能是……是我不小心删了!”
“对,肯定是这样!”
“因为总有一些人阴阳怪气,我看不惯就会删掉他们的评论,肯定是那时候不小心删了这条。”
冯淑柔还在狡辩。
但这样的说辞,显然是苍白无力的。
罗大状冷冷的说道:“不论你是有意删除还是无意删除,只要你有删除评论这个行为,就应当认为,你看到了该评论内容!”
在法律中,“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
“不是,你怎么能这样说呢,视频热度那么高,几十万评论,我哪能看得过来,就是不小心删除了啊,你凭什么说我看到了,你有证据吗?”
冯淑柔在那里大声喊着。
罗大状却笑而不语。
这个时候,根本不需要他证明冯淑柔看到,而需要冯淑柔证明自己没看到。
也就是所谓的“质证”。
既然你质疑对方提交的证据,那总得有合理且充分的理由吧?
如果拿不出理由,那么合议庭就会采纳证据!
冯淑柔显然也不懂这些,她还以为跟刚开始一样,需要原告方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