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我实名举报龙城银行行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作者:北域狂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行长,我可以问下你挪用公款的用途吗?”

范海天满脸的懊恼:“借给我小舅子做生意……”

“……”

赵凯嘴角抽了抽,三千万啊,还是公款,说借就借了。

“你这种情况,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16年颁布的《最高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就是‘数额巨大’。”

“你挪用了三千万,这个数额甚至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什么!?”

范海天大惊,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他知道自己会有麻烦,但没想到麻烦会这么大。

连忙问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刑?”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把挪用的公款还回来。”赵凯说道。

凡是经济犯罪,基本上都跟涉案数额有关,比如诈骗罪、受贿罪、贪污罪等,数额越大,刑罚也就越重。

而最有效的减刑办法,就是积极主动的退赃退赔。

挪用公款罪也是如此。

归还跟不归还,在量刑的时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范海天连忙问道:“那如果,我把钱全都还上,会被判多少年?”

赵凯想了想,说道:“这个很难说,要看有没有其他情形,以及当庭辩护的情况……”

“你就说个最好的结果,没事,放心说。”

“……最好的结果,应该也不会低于十五年。”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