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绑了,交三爷处置,奈何李家少爷蛮不讲理,非要将其带回大营,以军法论处。”
姜嫂是个聪明人。
而聪明人,向来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说辞,将他们不喜的人,逼上绝路。
“哦?”
“李家少爷,竟是这么不通情理的人么?”
顺着姜嫂的所指看去,便瞧见了被立夏放倒在地的矮胖子。
此时,矮胖子已因过度惊恐,而便溺失禁,身上的棉衣,业已被他的便溺之物,浸湿大半。
“立夏。”
像隆庆皇帝一样,翎钧,有很严重的洁癖。
矮胖子的恶心模样,让他本能的挪开一步,与其保持了更远的距离。
“你也是在军中待过的。”
“给我讲讲,按照军规,打了皇子正妃的人,该以何罪论处,包庇者,该治以何罪!”
听翎钧跟自己问询,立夏忙跳下马背,快步走到了他的身边,双手抱拳,向他行了一礼。
“回三爷话,大明律,国法,重于军规。”
“依国法,此人,藐视皇权,以下犯上,当处碎骨凌迟之刑。”
“包庇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