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议论

作者:我要做皇帝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过了一会儿,齐泰才叹了一口气说道:“民间之所以发生溺婴的事,有人是厌而溺之,嫌弃生的孩子太多;有的是愤而溺之,恼怒生下几胎都是女婴……”

“有的是急而溺之,害怕一旦用母乳喂养女婴,就会影响自己生育男婴;还有就是吝而溺之,因为家庭贫困或者没有充足的财力养育孩子,筹备嫁妆……”

铁铉里面颇为愤慨,行礼说道:“殿下,属下觉得溺婴的行为实在恶毒!此等恶俗必须要改!”

朱允熥看了铁铉一眼,说道:“难道仅仅只是恶俗吗?”

众人不由得一愣,一起朝着皇太孙殿下望去。

朱允熥目光锐利地说道:“人命至贵!难道婴儿的性命就不是命吗?!这不是习惯,不是风俗,也不是恶俗!这是罪恶!这是草菅人命!”

这话一出,众人这才意识到殿下心中有多愤怒!

要知道按照大明的立法杀人可是需要偿命的!

如果真按照草菅人命来定罪的话,那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百姓要被开刀问斩了!

朱允熥盯着众人说道:“今天晚上这个亲手烧死自己女儿的员外,已经被我下令缉拿,我想让他死!你们告诉我,如何名正言顺的让他死就行了!”

众人面面相觑,眉头都紧紧的皱了起来。

皇太孙殿下是仅仅想要杀一个员外吗?

如果真是这样,只要他一声令下,别说是一个员外,就是一百个也活不过今晚!

可他想杀的是所有溺死自己孩子的父母啊!

那就不是一件小事了!

这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

而且殿下还有名正言顺的杀人,不是凭着一时的激愤,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恼怒,而是要让这人杀的合情合理!

殿下恐怕是要修改大明律法呀!

所以大理寺卿周志清担忧的说道:“殿下,《大明律》中关于“殴祖父母或父母”这条是这样说的

“其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非理殴杀者,杖一百;故杀者,杖六十、徒一年”,

也就是说若是子女不听从父母的教诲,而父母毫无道理的殴打杀害子女,仅仅只需要受一百刑杖,如果存心故意杀人,致使儿女丧命,就需要受六十杖,刑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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