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谁能想到,她会和段小尘互换了灵魂,去到了千里之外的开封呢。
也多亏这一换,叫她捡到了杜青衫这个美少年。
原本以为很亏的买卖,现在看来,是自己赚大发了。
“杜青衫。”宋归尘突然道,“我们去宰兔子吧!”
“啊?”
杜青衫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宋归尘推嚷着进了厨房。
他哭笑不得地看着已经在兔笼前逗弄那两只肥肥胖胖的大白兔的宋归尘。
这位姐姐分得清轻重缓急么?
怎么净想着吃呢!
无奈虽无奈,杜青衫还是连忙上前帮忙,杀鸡宰兔这种事情,还是交给自己来比较好。
宋归尘抱起一只兔子,抚摸着它柔软的脑袋,剩下的一只可怜兮兮地被杜青衫倒提在手上,前后甩动。
宋归尘见了,“啧啧”了两声:“太粗鲁了,你对它温柔点行不行?”
“只对小尘温柔。”
宋归尘脸一红,没有说话。
拿出一罐黄酒,给怀里的兔子灌下去,前一刻还四处挣扎的兔子慢慢地摇晃起来,最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杜青衫照着她的操作也给自己手里的兔子灌了黄酒,边灌酒,边问:“直接杀死不就得了,杀个兔子还要这般麻烦?”
“果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以前恐怕是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吧?”
宋归尘笑道,“兔肉好吃不好吃,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兔子死时受到的痛苦程度,若它是在痛苦中死去,肉质便大打折扣,故要先以酒将它灌醉......”
“我还,真没见过猪跑。”
杜青衫这话说得有些底气不足。
身为杜府长公子,在遇到宋归尘之前的十九年里,他连厨房都没进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确实不曾见过猪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