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一章:舞!舞!舞!

作者:口袋有糖的大魔王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逛街逛累了,他就捧着一杯牛奶咖啡,在街道的长椅上坐着,一边喝着,一边与她一起对行人们指指点点。

快看那个爆炸头,笑死我了。

哎哎,你看那家伙穿的衣裳,好潮流欸。

我最喜欢的狗嘛,博美犬吧,将来我们养一条?

我倒是喜欢秋田犬。

那就一起养嘛!

然后他们钻进优衣库商店,为彼此挑选衣裳,像是模特走秀般给对方看,衣裳全部买下后,他们去了百元店,买了一对情侣戒指,戴在了手上。

“将来结婚,用这一枚戒指,你会觉得廉价么?”

“省钱过日子才是正确的吧,钻石都是骗人的。”

他们又玩累了,坐在星巴克的二楼,凝视着大大的太阳。

“我先摘下口罩喝一口,这次换你为我掩护。”

“遵命,绝对不会被发现!”

“噗。”花鸟风月笑喷了,赶紧用纸巾擦拭桌面。

服务生很快赶来,两个人手拉着手,逃之夭夭。羽弦稚生说了声抱歉,飞快地丢下一张五千円的纸钞。

他们去了涩谷车站旁的忠犬八公凋像,花鸟风月跟八公合影留念,她的嘴角是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笑容。

“不想养博美了,还是养秋田犬吧。”她抹着眼泪,“它会等我们回家吧。”

“那另外一只怎么办?”

“换成猫咪养!”

他们又像是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那般,在喷池水泉旁跳起了踢踏舞,晶莹的水花溅在她的波西米亚长裙,溅在他的白衬衫。

他们在晶莹折射的水花中相拥,然后手拉着手,像是幼稚园的孩子大大地晃悠着手臂,他们挑选着吃午饭的地点,他们彼此意见不同,却又因为意见不同而纵容对方,他们和睦地拿起了无形的刀,将不浪漫的东西,一寸寸杀死。

他们进入了一家水果捞店,简单对付一下。那是因为花鸟风月说晚上会亲手给他做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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